Invité
15 février 2024
過年期間連續住了兩天,總體體驗較差👎🏻。過程和原因如下: 第一天下午入住2樓某房間後,開了低檔的空調熱風小憩,鼻子就偶爾聞到有下水道臭味,程度不大,但確實存在。當時懷疑是房外空氣環境不好,可能過一會兒就沒事兒了,就沒太在意,所以沒有當天反映給酒店前台。第二天外出遊玩至晚上8點回酒店,開門後就聞到無法容忍的陣陣惡臭。電話至前台不久,工作人員拿着拖把和清潔劑進房間就直接清理疏通起來(手法熟的樣子,感覺這個房間已經不是一兩次遇到這個問題了),經過半小時的處理,沒聞到異味,但是房門的電子鎖又響個不停,再次通知前台上來處理,換上新電池又搞了蠻久,晚上快9點了,我們和服務人員溝通能否換個房間,回覆説是房間已滿沒有多餘的房間。想着如果臨時換酒店很折騰,再者服務員拿着水果上門表達歉意,想着過節期間都不容易,如果問題解決了就不再追究。可沒想到凌晨1點後,下水道惡臭又開始蔓延出來了。沒辦法,把空調關了,開窗,一家三口在陰冷的房間裏半睡似的到早上6-7點。隨後,憤怒的第三次電話溝通前台退房時協商賠償事宜。結果退房時酒店店長讓直接找攜程溝通,前台女服務員還怪罪我們為什麼不在第一天就反映問題。表現的一點也沒有想要解決問題的態度和誠意。憤怒😡的我們直接撥通了攜程客服電話協商。最後協商結果,店家衹退換了一晚的房費,前一晚的房費由攜程承擔。想給攜程積極處理和解決問題的態度和方法點個贊👍🏻,給商家一個大大的鄙視****。為避免日後各位攜友入坑,友情提醒大家,入住這家酒店要謹慎,稍有不適一定要第一時間聯繫酒店前台處理,否則就會像我們遇到的情況這樣,這商家會把顧客的寬容和理解當成理所當然來掙錢。(説到這裏,相信各位已然明白,主要的問題的不在於我們反映問題的早晚,而在於商家明知房間下水有異味問題,住前不檢查,入住不告知,住後推責任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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